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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青竹画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108 证券简称:青竹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制度第二章所述的独立性,并应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书,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参加全国股转公司组织的后续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要求

第八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
条件:

(一)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二)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5 名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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