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108 证券简称:青竹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
持。非主任委员或非委员董事也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过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委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发出,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战略委员会会议文件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全体委员及相关与会人员。
第十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1 名委员主
持;主任委员不履行职务的,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共同推举 1 名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
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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