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108 证券简称:青竹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及常设
监督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审计委员会委员
多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执行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董
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 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 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 检查审计委员会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 代表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 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
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二) 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外,不得披露公司秘密;
(三) 对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或出具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
职责: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 至少每 6 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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