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源立康”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公司完成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向发行说
明书》等与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8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同意北京唯源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419 号)。
2024 年 9 月 6 日(认购截止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主办券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 年 9 月 19 日,经北京
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名国成增验字(2024)第 0006 号)审验。
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另外,公司已与主办券商、招商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届次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招商银行 110945178610008 0.00
注: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招商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即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
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4,586,642.96
加:本期利息收入 420.75
减:手续费 682.15
二、本期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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