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74110 证券简称:中南药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第四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的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六条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七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监事辞任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任报告。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任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如因监事的辞任导致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任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辞任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应当提议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任产生的空缺。发生该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九条监事提出辞任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任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