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110 证券简称:中南药包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淄博中南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
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公告编号:2025-044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会
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法律规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该聘任无效。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职,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任免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
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的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且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
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秘书辞任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的,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任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任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章 职责
公告编号:2025-044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三)负责相关会议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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