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74111 证券简称:兢强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兢强科技2025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半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确认公司报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二、关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
公告编号:2025-116
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等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确立了纠纷解决机制、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我们认为:公司现有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质量,有效地识别和控制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前述制度能得以有效执行,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理保护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确认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关于《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99 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6
独立董事:郭传红 徐礼锋 陆珂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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