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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0 08:18:40 股吧网页版
关于重庆思普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关于重庆思普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重庆思普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思普宁”)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思普宁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长江保荐派出王新洛、冯缘、陈涛、古小刚、李易澄和张顺华 6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思普宁进行辅导,其中王新洛为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在本期辅导中,辅导小组采用包括安排辅导对象学习相关资料、持续跟踪尽调公司历史沿革与规范运作情况、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长江保荐辅导人员结合思普宁的实际情况,对思普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进行辅导(以下简称“辅导对象”)。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辅导公司学习上市相关的要求和流程

对辅导对象开展了关于发行上市流程、审核要求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关注公司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

2、及时跟进传达与公众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辅导机构安排辅导对象对《证券法》相关内容进行了自主学习,对辅导对象的具体问题进行针对性答疑及协助解决,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与证券市场相关政策动向和法规案例。

3、督促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健全规范运行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督导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
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并实现持续的规范运行。

4、针对公司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长江保荐组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共同对思普宁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解答。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配合长江保荐开展辅导工作,就各自专业领域为思普宁提供了专业咨询,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在财务规范、公司治理架构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长江保荐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共同与辅导对象进行了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并组织辅导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辅导对象已开始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建立了相对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仍有优化和改善空间,公司目前尚未聘请独立董事。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进一步辅导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并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长江保荐将安排王新洛、冯缘、陈涛、古小刚、李易澄和张顺华 6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继续对思普宁进行辅导。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安排辅导对象学习上市及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相关知识与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2、督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完善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核算情况;

3、持续关注辅导对象 2025 年的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

4、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及其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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