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公告编号:2025-142
证券代码:874114 证券简称:海雷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通过本次更正,能够使公司的财务报表附注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42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更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关于对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信息更正的鉴证报告》,准确地呈现了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此次更正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更正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更正主要是由于发现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差错。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有助于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在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相关重大事项。更正过程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则,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在内容和格式上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决策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5-14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建国 彭金平 吴曲勇
2025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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