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117 证券简称:昂必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贵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昂必立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昂必立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进行了审核,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昂必立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相关制度和公司章程,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现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现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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