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117 证券简称:昂必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任。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代表人。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告编号:2025-025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现行《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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