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117 证券简称:昂必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担任。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代表人。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公告编号:2025-025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三、备查文件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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