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74117 证券简称:昂必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公司章程》(公告编号 2025-029)。现根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 担任。
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告编号:2025-031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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