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4118 证券简称:华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存在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
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在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本次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公告编号:2025-023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确认,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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