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74118 证券简称:华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00 万股,含本数),且发行数量不低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数量、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四)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五)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公告编号:2025-016
(六)发行对象范围: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开户并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新一代智能家居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万元) (万元)
新一代智能家居摄像机产业
1 化项目 16,465.03 16,465.03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323.91 15,323.91
合计 31,788.94 31,788.94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九)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十)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间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毕。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最近一次股份回购情况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内市场估值情况,预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不低
于人民币 2 亿元。2023 年及 2024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7,855.32 万元、8,064.32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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