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118 证券简称:华来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非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承诺函的内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
公告编号:2025-022
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 控 股股 东 、实 际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其他 持 股 5%以上股东承诺承诺
1、非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监管机关要求纠正的,在有关监督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本企业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承诺函的内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如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在本人/本企业履行前述赔偿义务前,本人/本企业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2、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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