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会场设置在公司办公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11: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19 特味浓 2025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委派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江苏兴化市经济开发区新庄路 23 号公司办公楼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公
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7)。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结合 2025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审亚太会计师”)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亚太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顺利完成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
审核的工作。故拟继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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