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日常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
公告编号:2025-026
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杭正亚、沈建红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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