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
公告编号:2025-025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日常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营成果等因素制定,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重
公告编号:2025-025
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关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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