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2025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1)、《监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以及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职工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及相关人员的工商备案登记手
续。鉴于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章程》与公司原披露的拟变更后的《公
司章程》文字表述上存在差异(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公司调整了《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措辞,调整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后条款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董事长代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代表公司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定代表人。 人。
公告编号:2025-074
除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内容修订主要为工商主管部门要求,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经核准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5-075 )。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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