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事项及制定约束措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本公司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 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因公司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单位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本人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本人同意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承诺,本单位同意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完全、有效或及时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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