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告编号:2026-032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
(二)总经理制定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公告编号:2026-032
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要求,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定、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的内容分为定期业务报告和临时业务报告:
(一)定期业务报告。总经理应按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作定期业务报告。
(二)临时业务报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时,总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作出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层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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