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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6

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人”、“科茂股份”或“挂牌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或“银河证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收到由贵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科茂林产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科茂股份、主办券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中伦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审计机构”)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认真研究、及时补充调查,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其中,会计师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和律师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作为本回复附件,另行提供。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注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注 2: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1.关于两高事项。 ......2
2.关于经营资质。 ......42
3.土地获取及使用的合规性。......54
4.关于消防。 ......71
5.关于安全生产。 ......97
6.关于子公司。 ......104
7.关于销售及客户。 ......127
8.关于供应商及采购。 ......153
9.关于毛利率。 ......173
10.关于生物资产。 ......183
11.其他事项。 ......197
11(1)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97
11(2)关于专利。 ......201
11(3)关于 IPO 申报。......214
11(4)关于重大诉讼。 ......226
11(5)关于特殊投资条款。......228
11(6)关于财务规范性。......232
11(7)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238
11(8)关于期间费用。 ......244
11(9)关于信息披露。 ......256

1.关于两高事项。

根据公司披露文件,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造业。请公司针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关于生产经营。(1)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2)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3)公司是否存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4)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环保事项。(1)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2)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取得排污许可证,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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