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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4

关于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绩波动及收入确认。根据申请材料:(1)公司各报告期净利润分别为 897.16 万元、1,919.82 万元和 507.90万元,2022 年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订单数量增多;(2)公司主要业务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与宏观经济环境、同行业业绩波动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补充说明各报告期完工订单数量、平均单价,说明变化原因及合理性,收入与净利润的匹配性;(2)结合市场需求、公司核心竞争力、客户复购率、市场开拓能力等补充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后在手订单数量、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经营数据较往年同期是否

存在显著下滑;(3)结合合同签订情况说明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否具备合格收款权,是否明确约定非因公司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能否收取“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结合业务、准则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司该业务是否属于某一时段内的履约义务;补充说明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业务是否经客户确认或取得其他外部证据,是否存在多级验收等复杂情形,验收时点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谨慎,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4)以列表形式分别补充披露各季度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收入是否具有季节性,第四季度主要项目收入确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时间、收入及占比、具体收入确认相关依据及凭证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公司是否存在于 12 月份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未达验收标准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走访、函证、银行流水核查等核查情况对公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供应商。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宁德市碧海蓝天海洋牧场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 0 元,宁波建盛劳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 200 万元,实缴资本 60 万元。

请公司:(1)补充说明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成立

时间及与公司合作历史,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合作期限、采购是否具有稳定性;(2)补充说明公司供应商的选择标准,主要供应商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与供应商人员、场地混同,是否存在大额预付、退款等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仅为公司提供服务或前员工成立的供应商;(3)补充说明应付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与供应商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纠纷。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核查结论。

3、关于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2,683.43万元、3,439.29万元和3,157.46 万元,主要由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构成。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356.00 万元、4,370.01 万元和 2,159.50 万元。

请公司:(1)结合各报告期项目完工到验收的时间跨度补充说明公司合同资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及期后确认收入情况,是否存在无法验收等纠纷情况,相关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补充说明合同资产期后结转情况;(2)补充说明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持续减少与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等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

大差异及合理性;(3)补充说明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收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核查结论。

4、关于股权代持。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于 2017 年8 月进行第四次股权转让,其中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均载明但内容不一致,工商登记显示丁雨果将持有公司 8.00%的股权以 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淼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但实际系丁雨果将其持有的 8.00%股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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