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4123 证券简称:伊玛环境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伊玛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23 伊玛环境 2024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实现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拟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为提高公司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拟使用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 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 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 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和股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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