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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0 15:35:22 股吧网页版
伊玛环境: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74123 证券简称:伊玛环境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
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监事会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
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
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八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
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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