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112
证券代码:874125 证券简称:安胜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4 年 1-6 月已发生关联交易的
公允性及合法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4 年 1-6 月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 联 交 易 定价政 本期数
内容 策
上海豫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水电费 协议价 68,058.55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名称 关 联 交 易 定价政 本期数
内容 策
永康市先行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 保 温 器 皿 协议价 17,419.46
司 销售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当期应支付的租金
上海中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68,274.86
注:上海先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并收取名下房屋租赁费用,故上海安胜保温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中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公告编号:2024-112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4 年 1-6 月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法性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峥健回避表决。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合法性
以上关联交易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是合法合规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造成利益损害,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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