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19:09:41 股吧网页版
安胜科技: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引 言 ......5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5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7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9
第二部分 正 文 ......11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2
四、发行人的设立......1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7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22
八、发行人的业务......2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3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0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41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44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4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5
二十二、结论意见......46
第三部分 签署页 ......47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发 行 人 、 安 胜 科 指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拟发行上市的主体

技、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 指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行上市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御微 指 上海御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御微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永康携创 指 永康市携创商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已于 2017
年 9 月注销

上海恒小 指 上海恒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永康御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伟锋
永康御乐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伟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永康御健 指 永康御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安胜塑胶 指 永康安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康安嘉 指 永康安嘉真空器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安胜 指 上海安胜保温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日创 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