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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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8,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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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部分 引 言 ......5
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5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7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9
第二部分 正 文 ......11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1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1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2
四、发行人的设立......1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17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22
八、发行人的业务......2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2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34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5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0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4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41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4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44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4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45
二十二、结论意见......46
第三部分 签署页 ......47
释 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发 行 人 、 安 胜 科 指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拟发行上市的主体
技、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 指 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行上市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御微 指 上海御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御微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永康携创 指 永康市携创商贸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已于 2017
年 9 月注销
上海恒小 指 上海恒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永康御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伟锋
永康御乐 指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伟锋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永康御健 指 永康御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安胜塑胶 指 永康安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永康安嘉 指 永康安嘉真空器皿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安胜 指 上海安胜保温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日创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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