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128 证券简称:赛米垦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
范总经理的行为,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对董事
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担任,也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总经理运用资金、资产和签订重大合同等权限按照公司章程和公
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总经理因其超过授权范围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经理审批的具体权限包括: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低于 10%的交易事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10%的,或绝对值低于 3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三)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5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超过上述比例的投资项目或合同以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总经理在审批本章事项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
业咨询服务,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第九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总经理不得以个人名
义代表公司行事。总经理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的认为总经理
在代表公司行事的情况下,总经理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十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业绩、重要合同签订和
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情况、经营前景和业务创新等情况。
总经理认为审批权限范围内相关事项对公司有重要影响时,可以提议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岗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外出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为行使总经理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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