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6
关于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
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次反馈意见:
1.关于公司业绩稳定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 2022 年 1-
6 月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1,891.68 万元,净利润为-715.06,业绩较往年大幅下滑,公司解释为收入季节性波动等原因。根据第一次反馈回复,公司 2022 年 1-10 月未经审计收入达到2,282.59 万元、净利润-2,079.16 万元,根据第二次反馈回复,
公司 2022 年全年未经审计收入 9,898.87 万元、净利润 429.14
万元。请公司:(1)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补充说明公司业绩稳定性;(2)结合公司为主要客户(南方电网等)提供的产品性质,客户复购情况等进一步补充说明公司与大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情况,合作内容是以同类型服务在电网系统不同地区的推广为主还是以相同客户不断衍生的增量需求为主,若客户存在增量需求,相关增量需求是否单独立项签约开发;(3)结合对其他客户的开拓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大客户依赖程度的变化情况。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资金借贷。公司前次回复披露,公司于 2022 年向
繁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借入的 500 万元资金实际由公司董事长张文亮提供,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该笔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请公司:(1)结合交易背景补充说明公司与繁翰信息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其他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存在事实依据;(2)说明是否存在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其他第三方与公司进行资金拆借等行为,如有,请说明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对公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们在 5 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
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司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反馈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
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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