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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9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2)第605号
致: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本次申请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申请挂牌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目 录

目 录......2
释 义......3
声 明......5
正 文......6
一、本次申请挂牌的批准和授权......6
二、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6
三、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 ......7
四、公司的设立......10
五、公司的独立性......13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5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21
八、公司的业务......3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1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57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61
十二、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65
十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65
十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6
十五、公司的税务......68
十六、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69
十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违法 ......71
十八、主办券商......71
十九、结论意见......71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国科恒通、公司 指 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国科有限 指 公司的前身,北京国科恒通电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前海金桥 指 深圳前海金桥壹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中金前海融开 指 深圳中金前海融开壹号基金(有限合伙)

中金前海广纳 指 深圳中金前海广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融开 指 宁波融开盈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彦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捷成科技 指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数字能源 指 北京国科恒通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润奥科技 指 北京润奥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今日在线 指 上海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今日在线 指 广州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今日在线 指 北京今日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今日能源 指 北京今日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今日医疗 指 上海今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今日能源 指 上海今日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隆初 指 上海隆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艾悉资产 指 上海艾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二进制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二进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繁翰信息 指 繁翰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陕西今日矿业 指 陕西省旬阳县今日矿业有限公司

上海九知信息 指 上海九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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