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6
关于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根据公司披露,张文亮、柳涛和贺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各缔约方在股东会提案及表决、推选公司董事人选、公司财务及重大经营决策方面均保持一致行动,存在分歧时最终以张文亮的意见为准。公司认定张文亮、柳涛和贺彦三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请公司补充说明:(1)《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签订后各缔约方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发表意见的情况,无法统一意见的情形(如有)等;(2)柳涛和贺彦两人对公司业务开展施加影响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凭借自身职位范围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意见发
表,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张文亮、柳涛和贺彦三人对公司施加影响的情形进行核查,结合《一致行动协议》中对发生争议是的解决方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张文亮、柳涛和贺彦是否共同参与、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公司是否实际由张文亮一人控制,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2、关于公司的劳动用工状况及其合规性。根据公司披露,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请公司:(1)补充披露劳务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其资质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劳务派遣单位与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的主要内容、劳务派遣费;(3)补充披露劳务派遣员工占公司全部员工的比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酬待遇情况,同时说明劳务派遣员工的比例、岗位性质、薪酬待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4)说明是否对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存在依赖。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核查公司目前劳动用工尤其是劳务派遣用工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遭受行政处罚或产生劳动纠纷的风险、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发表意见。
3、关于公司的业务。根据公司披露,公司主要为电网和
综合能源系统提供数字化、智能化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由公共服务平台、基于 GIS 的能源网资源管理系统、物联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源分析计算平台组成的技术平台系统。公司收入构成按照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构成分类披露收入。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电力类大型企业,获客方式包括参与招投标。
请公司:(1)以通俗易懂的表述对公司软件及各子系统的功能、性质、应用进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产品的特点、优势(以主要客户群体特有需求为中心)及各子系统的协同方式等;(2)说明公司各系统是否可以分开购买、使用,是否为定制化软件,若公司同时存在定制化与标准化的软件,请公司说明定制化软件及标准化软件在客户类型、功能、应用领域上的差异;(3)说明收入构成分类中软件开发与软件销售的区别,并按照公司提供的不同软件系统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收入构成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公司招投标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串标、协助围标等违规行为,参与招投标是否合规发表意见。
4、关于客户集中。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
6 月份对第一大客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71.99%、65.40%和 92.93%。
请公司:(1)结合行业竞争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及合同签署期限等,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结合在手订单及期后收入确认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来自主要客户收入金额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2)补充说明公司中标结果的有效期及南方电网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更新频率,结合当地市场竞争情况、公司核心竞争力等说明是否存在供应商替代风险,公司后续发展规划及可能性;(3)补充说明其他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相应的订单获取途径、合作方式、合同签订周期及续约情况、合作年限等,相关交易是否稳定可持续。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按照《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客户集中的要求补充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专业意见。
5、关于业绩波动及人员扩张。公司 2020 年、2021 年、
2022 年 1-6 月收入分别为 6,645.77 万元、7,884.60 万元和
1,891.68 万元,整体规模较小,最近一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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