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74131 证券简称:绩迅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海绩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加注册资本: 加注册资本:
第(五)款 第(五)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式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前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将其持有 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其他情形的除外。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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