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6
关于株洲九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株洲九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九方装备”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株洲九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申请辅导备案时,公司的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枫律师”)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
根据招商证券与九方装备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招商证券委派了褚四文、吴茂林、段念、马群、谢旭斌、王喆、熊雅韵、赵心宇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褚四文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全部辅导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以上辅导人员均已具备相关法律、
会计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经友好协商,公司终止与天职国际会计师的合作,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已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变更审计机构不影响辅导工作开展。除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外,公司其他辅导中介机构保持不变,相关协议继续有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招商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
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获得受理并完成备案,本辅导期为
2024 年10 月 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本辅导期间,招商证券通过现场工作、网络核查、专项沟通会及个别答疑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对象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建立规范、合理的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2、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人员全面、系统、持续学习公司治理相关法规、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等内容,树立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3、通过查询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持续关注辅导对象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
4、与变更前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及变更后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双方顺利完成工作交接;
5、参与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盘点工作并进行监盘,核查公司期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枫律师、变更前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及变更后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相关人员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九方装备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各方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及解决方案,公司亦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前期辅导工作中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如下: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事项。针对公司
治理及内控制度事项,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国枫律师、变更前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及变更后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持续为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建议,并持续跟进问题解决进度。目前公司已根据各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相对规范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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