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4133 证券简称:提牛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
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细则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公司骨干员工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的一致,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带头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上述人员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发展和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二) 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 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二) 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如下: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予以行政处罚的;
3、 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4、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5、 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本计划的持股对象发生以上任何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有人代表或持有人代表指定的符合本计划参与对象标准的员工有权按本计划规定回购已授予的财产份额。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为持有人依员工持股计划间接获取公司股票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不存在杠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