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4133 证券简称:提牛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障本次发行相关主体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公开承诺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一)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9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4、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所作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所作承诺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公告编号:2025-039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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