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人”)接受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牛科技”“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委派王江和杨晋逸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出具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等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本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人...... 4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4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4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5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 8
一、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8
二、保荐人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9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9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条件的判断...... 10
四、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5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16
六、关于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登记备案情况...... 16
七、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16
第四节 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评价 ...... 17
一、主要风险...... 17
二、发展前景评价...... 24
第五节 结论...... 35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人
本次负责推荐的保荐人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指定王江和杨晋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王江先生: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参与或负责气
派科技科创板 IPO 上市、都正生物拟创业板 IPO 上市、华宇电子拟主板 IPO 上
市、捷捷微电非公开股票发行、捷捷微电可转债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杨晋逸先生: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高级副总监,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参与美芝股份主板 IPO 上市、西安冰峰拟主板 IPO 上市、讯方技术拟北交所上市;曾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天马微电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华创证券指定胡逍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胡逍先生:现任华创证券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监,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曾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气派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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