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国亮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陈伟勇、孙加林、郭莉莉因工作时间安排冲突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四年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4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四年度》(公告编号:2025-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拟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该次发行上市决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上述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伟勇、孙加林、郭莉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4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该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请将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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