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延长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8
独立董事:孙加林、陈伟勇、郭莉莉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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