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117
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高质量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蒋俊奇、方超两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对上述拟认定核心员工向
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两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蒋俊奇、方超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示期内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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