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874135 证券简称:立光电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李保林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聘任李保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自
2024 年 7 月 13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汪瑞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任李保林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保林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 2008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2015年7月至今,任滁州欣金瑞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5 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春股份”)董事; 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兼任金春股份董事会秘书;2016年4月至2019年5月,兼任金 春股份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2021年11月,兼任金春股份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 2024年7月,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23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管理水平进 一步提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旭迪、刘娜、张向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保林先生 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 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因此,我 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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