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光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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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4135 证券简称:立光电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李保林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旭迪、刘娜、张向荣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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