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关于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立光电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华安证券委派田之禾、王晨、洪涛、朱雪萌、郑迪、霍婉颖、马玉玉等 7 人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田之禾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在本辅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
告签署日。
根据立光电子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日常交流辅导和组织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监督办理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因公司部分股东所持股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的条件,辅导工作小组协助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解除限售申请和登记,督促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审查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本辅导期内,因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相关审议程序,督促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备案,并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查。
3、指导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本辅导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700,000.00 元。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相关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意见,协助辅导对象完成权益分派及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4、完成监盘相关工作。辅导小组在公司年度盘点期间对现金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了监盘,核查相关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观察相关资产的存放、保管或使用状态。
5、检查“三会”规范运作情况。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辅导期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审查。辅导工作小组检查了相关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程序,查阅了相关议案,审阅了相关决议公告的编制情况,并指导辅导对象完成了信息披露。
6、在实际工作中,与辅导对象随时保持沟通。对于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辅导对象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工作小组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配合华安证券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工作,立光电子已经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到独立、规范运行,并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但由于立光电子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时间较短,需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规范运作。此外,针对应收账款管理问题,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销售回款情况进行管理明确内部分工,加强对客户应收账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控,及时跟进客户回款情况,必要时积极采取诉讼的手段以保障回款安全。同时,辅导对象后续还存在上市规划,需要符合更高标准的规范运作要求,因此仍需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其始终符合监管要求,并不断
提升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受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挑战增加。公司已采取措施,通过积极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提升设备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以提高生产效率、加强采购管理等方式,充分发挥自身成本管控优势;同时进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