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关于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立光电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华安证券委派田之禾、王晨、洪涛、朱雪萌、郑迪、霍婉颖、马玉玉等 7 人作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中田之禾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在本辅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自 2025 年 1 月 9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签署日。
根据立光电子的实际情况,在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日常交流辅导和组织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审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对立光电子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披露文件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过程指导及事前审查,协助公司完成年度报告披露事宜;并结合 2024 年年度报告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就企业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计划进行了充分交流。
2、检查“三会”规范运作情况。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辅导期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审查。辅导工作小组检查了相关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程序,查阅了相关议案,审阅了相关决议公告的编制情况,并指导辅导对象完成了信息披露。
3、继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继续对辅导对象生产经营、业务技术、财务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分析。
4、在实际工作中,与辅导对象随时保持沟通。对于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辅导对象对相关问题的咨询,辅导工作小组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配合华安证券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工作,立光电子已经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做到独立、规范运行,并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考虑到辅导对象后续还存在上市计划,仍需结合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始终符合监管要求,并不断提升内控管理的有效性。此外,针对应收账款管理问题,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销售回款情况进行管理,明确内部分工,加强对客户应收账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管控,及时跟进客户回款情况,必要时积极采取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以保障回款安全。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受下游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挑战增加。公司已采取措施,通过积极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提升设备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以提高生产效率、加强采购管理等方式,充分发挥自身成本管控优势;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拓宽客户覆盖面,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与本期一致。辅导工作小
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对立光电子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时掌握主要产品供需情况及市场价格的变化,同时督促管理层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完善对于外部经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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