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138 证券简称:洁源环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38 洁源环境 2024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相关事项。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H1019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09,445,216.48 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编制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报告。详情内容请见公告 2025-007《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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