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138 证券简称:洁源环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07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正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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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7,886,563.5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3,191,334.77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100,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为加快推进“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
省分行申请贷款,申贷金额 9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 30 年(含 3 年宽限期),
由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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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属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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