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138 证券简称:洁源环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07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正斌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徐
紫月编制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激、杨红霞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项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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