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二十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安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安簧机械”、“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安徽安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国融证券,是具有保荐资格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截至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国融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刘元高、章付才、张超、成园园、孙祖俊、朱非白,其中刘元高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上述辅导人员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自国融证券向贵局提交第二十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之日
至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采用现场辅导方式,具体包括现场座谈、组织自学、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口碑声誉情况进行核查,通过调查问卷、网上信息检索等方式对上述主体的口碑声誉进行了核查,未发现 2024 年 1-6 月之间重大敏感事项、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负面情况或其他导致口碑声誉受损的事项发生;
2、督促公司定期排查是否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情形,如发现异常情形及时进行核查并提交相关报告;
3、辅导工作小组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开展了走访工作,对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的业务往来情况、交易的真实性、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进行确认,同时对公司的上下游行业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4、督促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能准确反映公司业务实质;
5、辅导工作小组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开展了辅导培训工作,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了信息披露、合规治理等注意事项,并结合监管动态及案例分析,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深刻认识了解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6、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经营情况,了解 2024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实现情况,会同审计机构审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关注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审议及相关
人员的确认意见,确保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
7、持续关注辅导对象所处行业的景气度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波动情况、辅导对象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及其对辅导对象 2024 年半年度业绩的影响,了解企业在手订单情况以及 2024 年全年业务发展目标,确定后续申报工作计划;
8、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协助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9、向辅导对象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等发布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辅导期内,上述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积极地配合国融证券对安簧机械进行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发现公司轻型车用柴油机(LVD)活塞智能化锻造生产线项目因有部分除尘设备未到货安装尚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辅导工作小组积极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辅导验收工作,截至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日,上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已在网站公示。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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