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141 证券简称:持正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
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力。 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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