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141 证券简称:持正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持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5-014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现任独立董事沈一开、徐纳、袁剑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公司原将保证类质量保证支出冲减营业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后统一计入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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